国管局转发财政部关于开展2012年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训工作通知的通知
(国管财〔2012〕153号)
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中央在京企业:
现将《
财政部关于开展2012年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企业类)培训的通知》(财会〔2012〕5号)和《
财政部关于开展2012年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行政事业类)培训的通知》(财会〔2012〕6号)(以下统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做好中央国家机关培训对象选拔、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精心组织选拔推荐工作
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训工作,及时传达《通知》精神,按照要求精心组织所属单位做好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训对象的选拔、推荐工作。
二、申报材料审查与提交
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审查申请人员和推荐人员填写的《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训项目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学历或学位证书复印件,已获得高级会计师职务资格的需提交高级会计师职务资格复印件;通过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考试的需注明通过成绩并加盖考试管理部门印章,或报名时交验通过考试的证明材料原件并提交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印章的复印件);分别填写《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训资格审查汇总表(企业类)》和《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训资格审查汇总表(行政事业类)》,由人事部门和会计事务主管部门提出审查意见并加盖公章。请于6月1日至30日期间(节假日除外)将上述材料(一式两份)报送国管局财务管理司报名点(西城区文兴东街1号北京国谊宾馆贵宾楼一层101室)。
三、准考证领取
请各部门、各单位于10月8日至12日期间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并及时通知所属人员按时参加考试。
国管局财务管理司联系人: 刘茹香 电话:83084607
报名点联系人: 刘洪花 电话:88393050
附件:1.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训资格审查汇总表(企业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