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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1992国库券发行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五、报告制度
  为便于财政部掌握国库券发行情况,各地区应按时报送以下材料:
  1.发行期内,各级财政部门应于每月8日内将上月国库券发行交款情况汇总填制“1992年第  期国库券交款情况电月报”逐级上报。承购包销交款情况应根据“表式四”汇总填列;单位组织认购及“两金”交款情况应根据“交款凭证”(参照〔91〕财国债字第24号文)汇总填列。交款合计应与“待缴国库券款专户”上划款项核对一致。发行终了帐务结清后,应加报一份“电月报”,并注明“收尾”字样。
  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应分别于第一、二期国库券发行结束后一个月内将全部帐务结清,填制“1992年第  期国库券发行结束报告表”,经同级人民银行签章后上报财政部。财政部根据中央金库实收各地区国库券款情况,同“表式八”核对一致后,即据以结算发行费。
  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应于1992年底以前,报送当年国库券工作总结,总结内容包括:(1)国债发行好的经验;承购包销单位类型(专业银行、邮政部门、国债服务部、信托投资公司、证券公司、城乡信用社等),各自承销国债数量及比重。(2)兑付工作好的作法,兑付网点及常年兑付网点设置情况;财政部门兑付量占当地总兑付量的比重;兑付工作中涌现出的好人好事等。(3)国库券转让市场情况,包括财政系统国债转让中介机构全年交易量、累计交易量,以及打击黑市交易情况等。
  六、本办法未尽事宜,由当地财政、人民银行具体商定。
  附件:一、1992年国库券承购包销合同范本(略)
     二、1992年第  期国库券券面分配计划
     三、1992年第  期国库券领用通知单
     四、1992年第  期国库券承购包销券面领取通知书
     五、1992年第  期国库券承购包销缴款书
     六、1992年   月第   期国库券款项上划月报表
     七、经收1992年第     期国库券款项结束报告表
     八、1992年第   期国库券交款情况电月报
     九、1992年第   期国库券发行结束报告表

附件二:
         1992年第  期国库券券面分配计划

填制日期:                        单位:千元/箱
┌──────────────┬───┬───┬───┬───┬───┐
│              │合计 │50元 │100元 │500元 │1000元│
│   项    目     ├─┬─┼─┬─┼─┬─┼─┬─┼─┬─┤
│              │金│箱│金│箱│金│箱│金│箱│金│箱│
│              │额│数│额│数│额│数│额│数│额│数│
├──────────────┼─┼─┼─┼─┼─┼─┼─┼─┼─┼─┤
│本级            │ │ │ │ │ │ │ │ │ │ │
├──────────────┼─┼─┼─┼─┼─┼─┼─┼─┼─┼─┤
│下级            │ │ │ │ │ │ │ │ │ │ │
├──────────────┼─┼─┼─┼─┼─┼─┼─┼─┼─┼─┤
│其中:××地区(县)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计            │ │ │ │ │ │ │ │ │ │ │
└──────────────┴─┴─┴─┴─┴─┴─┴─┴─┴─┴─┘
  财政厅(局)公章:       负责人章:      经手人章:

附件三:
          1992年第  期国库券领用通知单
                          ( )国库字第  号
_____货币发行处(科、股):
  根据财政部门关于1992年第  期国库券券面分配计划,经认定符合有关
管理要求,请予办理出库。数额如表:
┏━━━━━━┯━━━━━━━━━━━━━━━━━━━━━━━━┓
┃领用单位  │                        ┃第第第
┠──┬───┼─────────┬──────┬───────┨一二三
┃  │券别 │ 金额(千元)    │  箱数   │  起止号码  ┃联联联
┃ 领 ├───┼─────────┼──────┼───────┨   
┃  │50元 │         │      │       ┃国送发
┃ 取 ├───┼─────────┼──────┼───────┨库发财
┃  │100元 │         │      │       ┃部行政
┃ 数 ├───┼─────────┼──────┼───────┨门部部
┃  │500元 │         │      │       ┃留门门
┃ 额 ├───┼─────────┼──────┼───────┨存办办
┃  │1000元│         │      │       ┃凭理理
┃  ├───┼─────────┼──────┼───────┨以出领
┃  │合计 │         │      │       ┃记库券
┃  ├───┴─────────┴──────┴───────┨载手手
┃  │金额合计(大写)                     ┃表续续
┠──┴───────────┬────────────────┨外  
┃              │                ┃科  
┃ 国库部门章:        │ 财政部门章:          ┃目  
┃              │                ┃帐  
┃              │                ┃
┃              │                ┃
┃              │                ┃
┃              │                ┃
┃              │                ┃
┃ 经手人:          │ 经手人:            ┃
┃              │                ┃
┃              │                ┃
┗━━━━━━━━━━━━━━┷━━━━━━━━━━━━━━━━┛
                     领券日期:   年  月  日
  本通知单由人民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印制

附件四:
       1992年第  期国库券承购包销券面领取通知书

  填发日期:     年   月  日
┌──────────────────────────────────┐
│领用单位                              │
├──┬─────┬──────────┬──────┬───────┤
│ 领 │ 券别  │ 金额(千元)    │ 箱数(箱) │  起止号码  │
│  ├─────┼──────────┼──────┼───────┤
│ 取 │10元   │          │      │       │
│  ├─────┼──────────┼──────┼───────┤
│ 数 │100元   │          │      │       │
│  ├─────┼──────────┼──────┼───────┤
│ 额 │500元   │          │      │       │
│  ├─────┼──────────┼──────┼───────┤
│  │1000元  │          │      │       │
│  ├─────┴──────────┴──────┴───────┤
│  │合计(大写)                          │
├──┴──────────────┬────────────────┤
│                 │                │
│财政部门公章:           │承销单位公章: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经办人:              │经办人:             │
│                 │                │
└─────────────────┴────────────────┘
              领券日期:  年  月  日
  注:表中数字如有涂改即行作废。

附件五:

         1992年第  期国库券承购包销缴款书
  填报日期:
┌───────┬──────────────────────────┐
│承销单位名称 │                          │
├───────┼────────────┬───┬─────────┤
│开户银行   │            │ 帐号 │         │
├───────┼────────────┴───┴─────────┤
│承销总金额  │                          │
├───────┴────────┬─────────────────┤
│                │                 │
│本次缴款金额:         │ 承销单位公章:          │
│                │                 │
│  其中:个人购买       │                 │
│                │                 │
│     机构持有       │                 │
│                │                 │
│                │                 │
│                │                 │
│                │ 经手人章:            │
│                │                 │
└────────────────┴─────────────────┘
  注:机构持有系指各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基金会组织、各类金融机构购买
    ,以及承购包销单位自己持有部分。

附件六:
        1992年 月第  期国库券款项上划月报表

填制日期:                           单位:元
┌────────────────────────┬─────────┐
│          项  目          │ 累计交款金额  │
├────────────────────────┼─────────┤
│          合  计          │         │
├────────────────────────┼─────────┤
│同级财政部门“待缴国库券款专户”划入      │         │
├────────────────────────┼─────────┤
│下级人民银行划入                │         │
├────────────────────────┼─────────┤
│  其中:××地区(县)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国库公章:          复核:         制表:

附件七:
        经收1992年第  期国库券款项结束报告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            单位:元
┌──────────────┬────┬────┬────┬────┐
│              │调入债券│上划款项│剩余销毁│备  注│
├──────────────┼────┼────┼────┼────┤
│省级人民银行        │    │    │    │    │
├──────────────┼────┼────┼────┼────┤
│其中:计划单列市分行或地  │    │    │    │    │
│   (市)人民银行    │    │    │    │    │
├──────────────┼────┼────┼────┼────┤
│     县人民银行     │    │    │    │    │
├──────────────┼────┼────┼────┼────┤
│              │    │    │    │    │
└──────────────┴────┴────┴────┴────┘
  国库公章:     发行公章:      复核:      制表:

附件八:
         1992年第  期国库券交款情况电月报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单位:万元
┌───────────────────────┬────┬─────┐
│          项  目          │ 代号 │  金额  │
├───────────────────────┼────┼─────┤
│交款合计                   │001   │     │
├───────────────────────┼────┼─────┤
│1.承购包销                 │002   │     │
├───────────────────────┼────┼─────┤
│  其中:个人购买              │003   │     │
├───────────────────────┼────┼─────┤
│     机构持有              │004   │     │
├───────────────────────┼────┼─────┤
│2.“两金”购买               │005   │     │
├───────────────────────┼────┼─────┤
│  其中:退休养老基金            │006   │     │
├───────────────────────┼────┼─────┤
│     待业保险基金            │007   │     │
├───────────────────────┼────┼─────┤
│3.单位代办                 │008   │     │
├───────────────────────┼────┼─────┤
│  其中:职工                │009   │     │
├───────────────────────┼────┼─────┤
│     农民                │010   │     │
└───────────────────────┴────┴─────┘
  注:机构持有系指各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基金会组织、各类金融机构购买
    及承购包销单位持有部分。

附件九:
         1992年第  期国库券发行结束报告表

  填报日期;                         单位:元
┌──────────────────────────────────┐
│券面领用数量(大写)                        │
├──────────────────────────────────┤
│款项上划数量(大写)                        │
├──────────────────────────────────┤
│剩余券面销毁数量(大写)                      │
├────────────────┬─────────────────┤
│                │                 │
│ 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 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 │
│                │                 │
│ 财政厅(局)公章:      │ 人民银行公章: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经手人:           │ 经手人:            │
│                │                 │
└────────────────┴─────────────────┘
  注:计划单列城市,通过省财政厅领券、划款的,应由财政厅盖章后上报。省
    报送的数据应包括计划单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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