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局关于漳州白礁慈济宫维修加固方案的批复
(文物保函〔2012〕788号)
福建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再次上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白礁慈济宫维修加固方案的请示》(闽文物字[2012]55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所报方案。
二、对该方案提出以下修改意见:
(一)补充、细化勘察内容,如屋面原状做法、室内地面原状做法、蚁蛀糟朽严重的桁条部位和数量等。补充排水调查分析及说明。补充建筑变形原因分析内容,如柱头下沉、檩条滚动等。
(二)应根据勘查结果,按照传统做法进行修缮设计,并对各维修部位提出相应的具体工艺要求。如地面应采用当地传统材料及铺墁工艺等。应取消设计说明中屋面的“无机铝盐防水砂浆坐铺”做法,取消地面的混凝土及水泥铺装做法。
(三)对蚁蛀严重更换下来的桁木要有处理要求。防腐材料应尽量使用国内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