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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万国邮政联盟组织法第四附加议定书》的决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万国邮政联盟组织法第四附加议定书》的决定
(1991年10月30日通过)
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批准我国政府代表于1989年12月14日在华盛顿签署的《
万国邮政联盟组织法
第四附加议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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