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批准设立西交利物浦大学的函
(教外综函[2006]45号)
江苏省人民政府: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请同意建立西交利物浦大学的函》(苏政函[2006]9号)收悉。
根据《
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及其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批准设立西交利物浦大学,其英文译文为.Xi’an Jiaotong-liverpool Uiversity。学校代码:16403。
二、西交利物浦大学在办学初期主要实施本科教育,并应当充分依靠和利用西安交通大学和英国利物浦大学的资源,积极创造条件,适时开展研究生教育,培养高层次人才。
三、合作设立西交利物浦大学的中外合作办学者为西安交通大学和英国利物浦大学。
四、西交利物浦大学由江苏省人民政府依法进行管理,并依法自主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在西交利物浦大学的办学过程中,请江苏省人民政府依法加强政策指导和监督管理。
五、西交利物浦大学办学的发展规模为8000-10000人。
六、西交利物浦大学设置首批本科专业为:1.金融数学(专业代码:020119H);2.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代码:070102H);3.通信工程(专业代码:080604H);4.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代码:080605H);5.电子科学与技术(专业代码:080606H);6.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代码:110102H)。
七、西交利物浦大学招收学生实施本科高等学历教育的,应当纳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颁发学历证书;西交利物浦大学招收境外学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八、西交利物浦大学可以依照《
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及其实施办法的规定和合作办学协议颁发英国利物浦大学的相应学位证书。西交利物浦大学独立授予我国学士学位的资格,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委托江苏省学位委员会审批后取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