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整改事故处理问题。针对事故调查取证不全面甚至错误问题,以及由此引发的信访问题,要进一步贯彻执行《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重点落实事故现场处置与调查、检验和鉴定、证据公开、事故认定复核的具体规定,推广应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信息系统。
14、整改车管服务问题。针对窗口服务态度不好、工作效率不高等问题,要进一步贯彻执行《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和《
机动车登记规定》及《
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进一步简化程序,深化车管所等级评定,落实限时服务、预约服务等制度,实施自编自选号牌等措施,推广应用新版机动车登记系统,强化机动车和驾驶证办理业务网上动态监控。
15、开展执法检查和考评。总队、支队采取自查与交叉检查、明查与暗访结合等方式,组织检查路面执勤执法、事故处理有关规定落实情况,抽查今年以来办理的交通违法处理案卷、事故处理案卷,进行执法办案质量考核评价。部交管局从10月份开始不间断组织对重点地区执法情况进行检查。检查情况列入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百日行动评价内容。
三、工作要求
(一)领导带头,精心组织。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领导要带头学习,带头参加教育培训,带头分析整改。总队、支队领导要建立规范执法联系点,深入实际开展调研,认真倾听一线民警的反映。总队要成立领导小组,结合实际,尽快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重点,力争短时间内在规范执法上见成效。
(二)强化督导,边学边改。各地要把此次教育培训活动与整改活动有机结合起来,以学促改,边学边改,以整改检验教育培训效果。要加强指导检查,重点检查开展学习教育、执法培训和整改情况及效果。对执法保障问题,要积极向党委、政府及公安机关汇报,认真研究长远措施,着力解决突出问题。
(三)注重结合,整体推进。要把执法教育培训活动融入各项业务工作,特别是要与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百日行动有机结合,相互促进。要把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作为衡量和检验执法教育培训活动成效的重要标准。要加强情况汇总和通报,同时注意发现典型,总结经验,建立规范执法的长效机制。
活动结束后,请各总队于12月31日前,将开展执法教育培训活动情况总结报部交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