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交警系统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公交管[2008]21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交通管理局、处:
现将《关于加强交警系统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意见,认真组织落实。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二OO八年十月十一日
关于加强交警系统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
为贯彻落实全国公安厅局长座谈会精神,加强交警系统执法规范化建设,提升队伍执法形象,提升整体执法水平,提升管理服务水平,着力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提出以下工作意见:
一、开展学习教育,进一步树立正确的执法理念。交通管理的基本工作是执法工作。维护交通秩序,处罚交通违法行为,处理交通事故,管理车辆和驾驶人,直接面对人民群众,执法工作量大面广。因此,抓好交通管理执法规范化建设至关重要。要通过学习教育,不断提高对执法规范化建设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使民警增强交通管理法治意识,努力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部交管局每年就规范执法重点学习内容提出要求,组织全国交警系统开展集中学习、在岗学习。每半年对规范执法情况进行通报,年终做工作总结,对规范执法好的单位予以表彰,继续开展执法标兵评选活动。各总队要组织全体民警学习规范执法的有关文件和法律法规,把规范执法学习教育贯穿于日常管理中,强化执法程序的学习和运用,每年集中学习教育中规范执法的内容要占三分之一以上。每季度对规范执法情况进行检查、通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要组织执法标兵和法制员开展执法宣讲活动,为基层提供执法服务。基层执法单位要坚持每周一次执法讲评。要开展案例讲评,以案析理,以案说法。为推进规范执法,今年10月至12月在全国交警系统开展执法教育培训活动(方案附后)。
二、开展调查研究,进一步梳理执法突出问题。道路执勤执法、事故处理、车辆和驾驶人管理是规范执法的重点。当前,要就执法存在的突出问题,特别是执法制度的制定、完善、执行、落实情况进行调查研究,梳理、找准道路执勤执法、事故处理以及车辆和驾驶人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整改意见。部交管局着重就交通违法处理和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执行情况,民警执法形象、执法态度和执法用语使用情况,民警执勤中受伤害及安全防护情况等进行调查研究。各总队要建立健全征求群众意见制度,通过召开征求意见会等多种途径,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有关规范执法的意见和建议,并认真研究、吸取。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确定省、市、县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需要解决的执法突出问题,形成各级解决执法问题的意见,狠抓落实。
三、加强执法培训,进一步提高执法能力。重点抓好各级领导干部培训和业务骨干培训。部交管局组织对总队、支队领导进行规范执法的培训。每年组织3至5期总队领导培训班、10期以上支队领导培训班、10期以上业务骨干培训班。从今年10月份开始到明年底,部交管局直接培训2000人,作为规范执法骨干力量,在全警发挥重要作用。对总队、支队领导重点培训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着重提高领导干部的执法指导水平。对业务骨干重点培训《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和《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着重提高程序规定运用能力。各总队要对队伍培训工作进行规划,明确年度必训时间安排及规范执法培训内容。每年组织对基层所队领导开展规范执法集中培训(培训时间在5天以上),安排执法先进单位介绍经验,用案例讲评,查找问题,特别是要对领导干部如何抓规范执法提出明确要求。各支队要组织对道路执勤执法民警、事故处理民警进行培训,采取讲授座谈、案例评析、网上答题等形式,重点培训《
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
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和《
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
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引导民警规范执法行为。培训结束后,要对学习、培训情况进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