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深圳发展银行开办衍生产品产易业务的批复
(银监复[2005]202号)
深圳发展银行:
《深圳发展银行关于开展部分衍生产品交易的请示》(深发银〔2005〕79号)和《关于开办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的请示》(深发银〔2004〕166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行开办衍生产品交易业务(与股票和商品有关的衍生产品交易除外)。
二、你行开办衍生产品交易业务应严格遵守《
金融机构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管理暂行办法》、《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对中资银行衍生产品交易业务进行风险提示的通知》(银监通〔2005〕10号)以及国家外汇管理有关规定。
三、你行分支机构开办此项业务,须持本批复及你行授权文件等相关材料向当地银监会派出机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