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福建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开业的批复
(银监复[2005]188号)
福建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筹备工作领导小组:
你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关于福建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开业的请示》(闽农信筹〔2005〕9号)、《关于申请对黄常谔等拟任高级管理人员、理事进行任职资格审核的请示》(闽农信筹〔2005〕7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福建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开业。
二、核准《福建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章程》。
三、该联合社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0万元;住所为福建省福州市五四北路317号。
四、核准黄常谔的理事长任职资格,严正、张镇雄的副主任任职资格。同意黄常谔、兰益江、何全兴、李铭生、何雪芬、张榕华、林朝云、黄巧梅、曾银鸾、蔡永钦、滕秀兰为该联合社第一届理事会理事。
五、核准该联合社业务范围为:履行对农村信用社的行业自律管理和服务职能;组织农村信用社之间的资金调剂;经批准参加资金市场,为农村信用社融通资金;办理或代理农村信用社的资金清算和结算业务;提供信息咨询服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