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年度全国技工院校华育奖助学金评定发放工作的通知

  上述评定发放程序详见《2012年度全国技工院校华育奖助学金评定发放工作流程图》。
  六、材料报送要求
  (一)有关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受助学校应严格按照奖助学金评定发放工作流程,在规定时间内报送相关材料,并确保材料齐全、内容准确无误。
  (二)各有关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上报材料均应按本省受助院校名单顺序汇总整理并排列,受助各院校上报材料均应按《2012年度全国技工院校华育奖助学金评定发放工作流程图》中标注的材料顺序依次排列并装订。除票据外,其余全部纸质材料均使用A4纸张,并加盖公章;图片均冲印6寸大小,图片及音像资料电子版应同时上报光盘。

  附件3.2012年度全国技工院校华育奖助学金评定发放工作流程图(附时间进度)(略)

  附件4.
  全国技工院校华育奖助学金申请表

  学校名称:

申请人姓名

 

性  别

 

民族

 

出生年月

 

入学时间

 

学制

 

所学专业

 

班 级

 

家庭住址

 

通讯方式

 

家庭主要成员姓名、职业及收入状况

 

品学综合评价

 

(班主任填写)

 

思想品德综合评价(勾选):            

班主任签字:

□ 优秀  □良好

上年度秋季学期成绩(勾选):

 

 □ 优秀  □良好

贫困证明(此处不填,须另附贫困证明):

 

学校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省级主管部门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基金会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5.
  全国技工院校华育奖助学金受奖学生统计表

  学校名称:

序号

姓名

性别

入学时间

专  业

家庭困难情况

受奖助学生综合评价

奖助等级

奖助金额(元)

备注

          
          
          
          
          
          
          
          
          

合计人数

 

合计金额(元)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