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湖北省黄石市阳新县等39个县(市、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增资扩股计划的批复
(银监办发[2005]155号)
湖北银监局、人民银行武汉分行:
《关于对湖北省39家农村信用联社增资扩股计划审核确认情况的报告》(武银发〔2005〕84号)收悉。现就其中有关请示事项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湖北省黄石市阳新县等39家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上报的增资扩股计划。
二、湖北银监局应会同人民银行武汉分行,严格按照《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
关于规范向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入股的若干意见〉的通知》(银监发〔2004〕23号)、《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信用社增资扩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银监办发〔2004〕345号)等有关文件要求,加强对上述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的督导检查,保证增资扩股工作依法合规开展,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