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西宁市商业银行增资扩股有关事宜的批复
(银监办发[2005]142号)
青海银监局:
你局《关于西宁市商业银行增资扩股拟募法人股东资格的请示》(青银监发〔2005〕76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关于向金融机构投资入股的暂行规定》和《
关于加强城市商业银行股权管理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同意西部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入股西宁市商业银行3000万股,持股比例为11.45%;同意深圳市冠欣投资有限公司入股西宁市商业银行2000万股,持股比例为7.63%;同意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入股西宁市商业银行3000万股,持股比例为11.45%;同意重庆亚星银河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入股西宁市商业银行2000万股,持股比例为7.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