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举例:1、某单位有原目录“历史学”一级学科学位授权,可按已获学位授权级别,申请对应调整为新目录“考古学”、“中国史”、“世界史”中的1个或多个一级学科学位授权;
某单位没有原目录“历史学”一级学科学位授权,但有“考古学及博物馆学”二级学科学位授权,可以现有“考古学及博物馆学”学位授权二级学科为基础,按已获学位授权级别,申请对应调整为新目录中的“考古学”一级学科学位授权。
2、某单位有原目录“生物学”一级学科学位授权,可以现有“生物学”一级学科学位授权的“生态学”部分为基础,按已获学位授权级别,对应调整为新目录中的“生态学”一级学科学位授权;
某单位没有原目录“生物学”一级学科学位授权,但有“生态学”二级学科学位授权,可以现有“生态学”学位授权二级学科为基础,按已获学位授权级别,申请对应调整为新目录中的“生态学”一级学科学位授权。
附件二-1:申请对应调整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最低要求
指标项
| 指标要求
| 指标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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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授数
| 8人
| 本学科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数。所统计人员应为人事关系隶属本单位的在编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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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数
| 10人
| 本学科具有博士学位人员数。所统计人员应为人事关系隶属本单位的在编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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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
经费
| 人文:300万元
社科:500万元
理科:650万元
工科:1300万元
农林:1000万元
医药:1150万元
| 本学科五年内实际获得并计入本单位财务账目的科研经费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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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向
科研
经费
| 人文:100万元
社科:150万元
理科:300万元
工科:650万元
农林:650万元
医药:500万元
| 本学科五年内实际获得并计入本单位财务账目的来源于国家及国务院各部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防、地方政府等的科研项目经费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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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部级以上科研奖励
| 2项
| 本学科五年内获省部级以上科研奖励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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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博士/硕士学位数
| 5人/10人
| 本学科五年内授予博士学位5人或硕士学位1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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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人文”包括哲学、文学、历史学、艺术学门类;“社科”包括经济学、法学、教育学、军事学、管理学门类。统计时间截止至2010年12月31日。
附件二-2:申请对应调整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最低要求
指标项
| 指标要求
| 指标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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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授数
| 3人
| 本学科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数。所统计人员应为人事关系隶属本单位的在编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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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数
| 3人
| 本学科具有博士学位人员数。所统计人员应为人事关系隶属本单位的在编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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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
经费
| 人文:50万元
社科:80万元
理科:160万元
工科:300万元
农林:250万元
医药:250万元
| 本学科五年内实际获得并计入本单位财务账目的科研经费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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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向
科研
经费
| 人文:8万元
社科:15万元
理科:80万元
工科:160万元
农林:130万元
医药:100万元
| 本学科五年内实际获得并计入本单位财务账目的来源于国家及国务院各部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防、地方政府等的科研项目经费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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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硕士学位数
| 5人
| 本学科五年内授予硕士学位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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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人文”包括哲学、文学、历史学、艺术学门类;“社科”包括经济学、法学、教育学、军事学、管理学门类。统计时间截止至2010年12月31日。
附件三-1:
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基本条件
本一级学科应具有4~6个特色鲜明、相对稳定的学科方向,对国家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科学技术进步具有较大作用。
一、学术队伍
有一支知识结构、年龄结构以及专业技术职务结构均较合理, 且团结协作,学术思想端正、活跃的学术队伍,具有博士学位的专业人员较多,能持续不断地进行高水平的教学和研究工作。有若干名学术造诣较深、在国内同行中有一定影响、治学严谨、为人正派且具备指导博士研究生水平和能力的学术带头人。
二、科学研究
整体学术水平、科研能力在国内同学科中处于先进行列,在一些学科方向上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近5年来科研成果显著,为国家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科学技术进步做出重要贡献。目前承担较多国家级、省部级的重要项目或其它有重要价值、学术水平高的项目,科研经费充足。
三、教学与人才培养
能够为博士研究生开出高水平的系列课程及专题讲座,用于培养博士研究生的经费充足。有丰富的高层次人才培养经验,在本一级学科内已授予数量较多且质量较高的博士或硕士学位,所培养的研究生受到社会的普遍好评。在学研究生有一定的规模。
四、学术交流
有浓郁的学术氛围,能够广泛开展学术交流与合作,并在国内外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五、工作条件
有比较先进的教学、实验仪器设备,有较充足的国内外图书资料,能满足培养博士研究生的需要。
六、管理工作
管理制度和机构健全,管理人员落实。
附件三-2:
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基本条件
本一级学科具有4~6个特色鲜明、相对稳定的学科方向,面向国家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科学技术进步的需要。
一、学术队伍
有一支知识结构、年龄结构以及专业技术职务结构均较合理,且团结协作、学术思想端正的学术队伍,具有硕士、博士学位的专业人员较多,能持续不断地开展较高水平的教学和研究工作。有若干名在国内同行中有影响、治学严谨、为人正派且具备指导硕士研究生水平和能力的学术带头人。
二、科学研究
整体学术水平较高、科研能力较强,在一些学科方向上达到或接近国内先进水平。近5年来取得较多科研成果,目前承担较多省部级科研项目或其它有重要应用价值、学术价值的项目,科研经费充足。
三、教学与人才培养
能够为硕士研究生开出高水平的系列课程及专题讲座,用于培养硕士研究生的经费充足。有丰富的人才培养经验,所培养的人才质量较高,并受到社会的普遍好评。
四、学术交流
有较浓郁的学术氛围,能够开展一定的学术交流与合作,并在国内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五、工作条件
有比较先进的教学、实验仪器设备,有较充足的国内外图书资料,能满足培养硕士研究生的需要。
六、管理工作
管理制度和机构健全,管理人员落实。
附件四:
学位授权点对应调整申请表
名称:
学位授予单位:
代码:
名称:
拟申请对应调整学位授权点:
学位授权级别(博士/硕士):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二○一一年四月制
说明
一、单位代码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3月出版的《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标准》中的代码填写。
二、“原学位授权点”的有关信息,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原国家教育委员会1997年颁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填写,“调整后学位授权点”的有关信息,按照《
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填写。
三、本表填写中涉及的人员均指人事关系隶属本单位的在编人员,兼职人员不计在内。除学术带头人简况外,表中涉及的成果(论文、专著、专利、科研奖项、教学成果等)指本学科人员署名本单位获得的成果,凡署名其他单位所获得的成果不填写、不统计。
四、本表中的署名情况是指作者署名次序,填写格式为:N /M,N为本人排名次序,M为取得成果的总人数。论文的通讯作者可在N后加字母T进行标示。
五、本表中的科研经费应是本学科实际获得并计入本单位财务账目的经费。
六、本表中的招生人数、在学人数、获学位人数均包含各类研究生。
七、本表的统计范围应确属本学科,内容必须属实。除另有说明外,所填报各项与时间相关的内容均截至2010年12月31日,时间填写至月。
八、本表填写内容不涉及国家秘密并可公开。
九、本表复制(复印)时,必须保持原格式不变,纸张限用A4规格,装订要整齐。本表封面之上,不得另加其他封面。
Ⅰ 原学位授权点基本情况
Ⅰ-1原学位授权点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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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码
| 学 科、专 业 名 称
| 学位授权级别
| 批 准 时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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Ⅰ-2原学位授权点各二级学科2010年招生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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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码
| 学 科、专 业 名 称
| 录取博士生人数
| 录取硕士生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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Ⅰ-2原学位授权点对应的重点学科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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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 别
| 名 称
| 批 准 部 门
| 批 准 时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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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 家 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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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 部 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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Ⅰ-3原学位授权点对应的国家(部、省)重点实验室(专业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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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批 准 部 门
| 批 准 时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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