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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政工办关于中央党校国家质检总局党校班缴纳学习费用帐户单位名称变更通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政工办关于中央党校国家质检总局党校班缴纳学习费用帐户单位名称变更通知
各直属检验检疫局,认监委、标准委,各司(厅、局),各直属单位:
参加中央党校中央国家机关分校国家质检总局党校班2008年春季学习的每位学员需缴纳食宿费、教材费、调研费等,共计人民币21000元。
学费请直接汇入:
单位: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南戴河检测技术交流中心(此项与原发文件不同)。
汇入行:河北省抚宁县中行南戴河分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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