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组织质检系统党员干部职工向玉树震区和西南旱区捐款的紧急通知
(质检政工函〔2010〕9号)
各直属检验检疫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认监委、标准委,各直属挂靠单位,总局机关各司(厅、局),总局第十四期党校班:
4月14日,青海省玉树县发生7.1级地震。据青海玉树抗震指挥部报告,截至15日2时,地震已造成589人死亡,8000多人受伤,1.5万户民房倒塌,有10万户灾民需要转移安置。此外,去年冬天以来,西南五省区遭受了历史罕见的特大干旱。近期虽受降雨影响,重庆、广西地区旱情有所缓解,但是云南、贵州、四川地区旱情仍然持续发展,给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造成了严重影响。
一方有难,八方支援。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抗震救灾的指示精神,以及中央组织部、团中央等部门关于抗旱救灾的要求,质检系统各级党组织要迅速行动起来,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动员和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职工伸出援助之手,帮助地震灾区人民挽救生命,重建家园;帮助西南旱区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以实际行动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广大党员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起模范带头作用。
为做好捐款工作,要以各级党委(党总支、党支部)为单位,4月20日前将捐款汇至中华慈善总会。已经向西南旱区捐过款的单位和个人,可以不再重复向旱区捐款。捐款完毕后,请各单位(包括已向西南旱区捐过款的单位)将捐款人数、金额等情况报总局机关党委(政工办),以便汇总统计和宣传报道。联系人:俞进明,电话010-82262099,传真010-82260259。
银行汇款:
人民币捐款帐户
开户单位:中华慈善总会
帐号:0200002809014450409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西四支行
邮局汇款:
中华慈善总会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二龙路甲33号新龙大厦
邮编:100032
(注:通过银行、邮局捐款时,请注明“玉树地震捐款”或“西南旱区捐款”,以及捐款人姓名、通信地址,以便邮寄捐赠发票和捐赠证书。京区以外的单位,可以通过其他方式捐款。)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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