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紧紧围绕主题,深入开展对照检查
民主生活会上,各单位党组(党委、总支、支部)要对2009 年度民主生活会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说明和总结。领导班子成员要紧紧围绕会议主题,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认真开展党性分析。要严格按照中央关于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廉洁从政的规定和要求,重点对照《廉政准则》规定的52个“不准”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逐条进行检查,对应报告的个人有关事项逐项作出说明,对存在的问题要剖析原因,按照规定进行纠正。要实事求是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增强民主生活会的原则性。自我批评要襟怀坦白,正视问题,深入剖析思想根源。相互批评要坚持原则,坦诚相见,真诚地帮助同志认识问题、解决问题。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要对班子成员的发言逐个进行评议,班子成员之间也要相互进行评议,帮助查找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的意见建议。
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发挥好“第一责任人”的作用,带头发扬民主,带头认真学习,带头进行深入的自我检查和剖析,带头开展批评。对群众普遍关心、反映强烈和民主生活会上查找出来的问题,要提出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明确具体责任人。领导班子成员也要制定和落实个人的整改措施。本次民主生活会形成的整改措施和干部群众对上次民主生活会整改落实情况的满意度,会后要在一定范围内向干部群众通报。
四、加强督促指导,不断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
认监委、标准委党组,各直属检验检疫局党组,各直属、挂靠单位在开好本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同时,要组织好所属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的民主生活会。要认真落实上级党委(党组)成员指导下级党组织民主生活会制度,按照一级抓一级的原则,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要参加下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
总局直属机关党委(政工办)、人事司和监察局,要做好各直属检验检疫局党组、总局机关各司(厅、局)和在京各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指导和督促检查工作。
民主生活会一般应安排在8月底前召开。各直属检验检疫局党组应在民主生活会前15天,其他单位应在民主生活会前一周,将召开民主生活会的具体时间、地点报民主生活会的联系单位(附件1、附件2、附件3),同时报总局直属机关党委(政工办)。未确定联系单位的,直接报总局直属机关党委(政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