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北京银行开办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的批复
(银监办发[2005]129号)
北京银监局:
《关于北京市商业银行开办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的请示》(京银监字〔2004〕123号)及《关于上报北京市商业银行开办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补充材料的报告》(京银监字〔2004〕228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北京银行开办衍生产品交易业务(与股票和商品有关的衍生产品交易除外)。
二、北京银行开办衍生产品交易业务应严格遵守《
金融机构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及国家外汇管理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