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2012年智能制造装备发展专项的通知
(发改办高技[2012]90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财务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中央企业:
为贯彻落实《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
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加快智能制造装备的创新发展和产业化,推动制造业转型升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于2011年组织了智能制造装备发展专项,支持了汽车自动化焊接、煤炭综采设备、机场行李分拣等重大智能成套装备的研发及示范应用,取得了预期效果。在此基础上,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决定2012年继续组织实施智能制造装备发展专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实施的目标
(一)推进制造业领域智能制造成套装备的创新发展和应用。建立依托用户发展重大智能制造装备的创新机制,以用户为龙头,以装备制造单位为主体,落实产学研用相结合的优势,开展汽车、冶金、大化工、数字化车间等国民经济重点制造业领域所需智能制造装备的联合研发创新活动,发挥依托工程或重点建设项目的带动作用,突破测控装置与关键零部件在智能制造装备中的应用技术,推动智能制造装备的创新发展,促进其推广应用和产业化。
(二)加强智能测控装置的研发、应用与产业化,夯实智能制造装备产业发展基础。建立重大智能成套装备与关键智能测控部件的协调发展机制,着重提高以传感器、智能仪器仪表、自动控制系统、工业机器人、精密传动装置、伺服控制机构为代表的体现感知、决策(控制)、执行三大功能的基础零部件自主创新能力和产业化能力,促进重大智能制造成套装备与关键智能测控部件的协同发展。
(三)促进智能技术和智能制造系统在国民经济重点领域的应用。关键智能共性技术、核心智能测控装置与部件在节能环保、基础设施、资源开采等领域得到广泛应用,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智能制造系统在国民经济重点领域得到应用,提升生产过程的自动化和智能化水平,提高生产效率、优化要素配置、增强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增强我国部分制造领域的国际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