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自年检日和交费日始,30日内完成年检及交费的,视为有效域名;30日内未完成年检及交费的,暂停该域名的运行;60日内未完成年检及交费的,撤消该域名。
第六章 联络方法
第二十条 在二级域名EDU下申请注册三级域名的,与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
网网络中心联系。联络方法为:
电子邮件:HOSTMASTER@NIC.EDU.CN
主页:http://WWW.NIC.EDU.CN/RS/templetes
电话:(+86 10)6278 4049
传真:(+86 10)6278 5933
邮政地址:100084北京清华大学中央主楼224室
在二级域名EDU之外的其他二级域名下申请注册三级域名的,与CNNIC联系。联络方法为:
电子邮件:HOSTMASTER@CNNIC.NET.CN
主页:http://WWW.CNNIC.NET.CN
电话:(+86 10)6253 3515,(+86 10)6261 9750
传真:(+86 10)6255 9892
邮政地址:100080北京349信箱CNNIC收
来访地址:北京中关村南四街四号(中国科学院计算机网络信息中心)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符合《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必须到CNNIC登记备案。
备案时,可从CNNIC的WWW服务器上获取《国外注册域名备案表》(见附件二),如实填写并加盖公章后,交回CNNIC。
第二十二条 申请人无特别声明的,其《域名注册申请表》中所填写的各项信息,将由CNNIC录入可被公众查询的数据库中,作为CNNIC向互联网络用户提供目录服务的一项内容。
第二十三条 申请在CN的二级域名下注册域名的外国企业或者机构,必须在中国境内设有分支机构或者办事处,并且其主域名服务器设在中国境内。
附件1
CNNIC域名注册申请表
1.申请选择:()注册、()变更、()注销
2.域名申请目的理由和用途:
3.域名:
4.域名申请单位
名称(中文):
(英文):
(拼音):
单位名称缩写:
单位负责人:
通信地址(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