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做好沟通和配合。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要做好与地方政府、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以及政府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及时解决申报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形成创建工作的合力。
(三)做好跟踪和考核。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会同直属检验检疫局对申报区域进行跟踪考核,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要做好组织工作,保证申报推荐和申请验收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做好信息的上报。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要指导和督促申报区域及时将建设情况、发现的问题和有关意见建议报告质检总局。帮助区域总结创建工作中的特点和特色,形成典型经验。
六、联系方式
单位:国家质检总局质量管理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
邮编:100088
电子邮件:fuc@aqsiq.gov.cn gaoyong@aqsiq.gov.cn
电话:010-82262049 010-82260622
传真:010-82260120
有关申报表格可到国家质检总局官方网站“质量管理”栏目中下载,网址为:www.aqsiq.gov.cn。
附件:1. 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申报表(略)
2. 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筹建规划报告表(略)
3. 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验收申请书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七日
附件3:
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验收申请书
申报区域
申报单位
(盖章)
所在地:
省(自治区、直辖市)
市
填表日期 年 月
填表说明
一、本表用计算机填写,使用仿宋小四号,数字统一用阿拉伯数字。
二、要求简明扼要,特点突出,可另附页。
三、此表上报一式5份,规格为A3对开印刷成册。
自查情况
申请区域
基本信息
| 申报区域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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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筹建名称
| (批准筹建文号、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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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类别
| 产业聚集区 □ 经济技术开发区 □ 高新技术园区□ 现代服务区 □
自主创新示范区□ 高技术产业基地 □ 旅游区 □ 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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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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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务
| | 联系方式
| |
申报联系人
| | 职务
| | 联系方式(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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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区域自查情况
| 自查得分(总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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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查小组
| 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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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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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查情况总体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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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筹备建设过程中专项投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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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筹备建设过程中出台专门扶持政策的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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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两局历次考核及整改提高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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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历次指导及整改提高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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