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夯实统计分析工作基础。建立完善规章制度,起草制定《产品质量统计管理规定》、《产品质量状况分析工作制度》和《产品质量合格率统计调查规定》,建立统计工作考核、数据质量控制、信息公开与保密等内部管理制度。协调总局信息中心修改质量信息综合统计软件和工业产品质量指标统计软件,开发建立质量统计与分析管理网络信息系统,实现质量数据在线报送、统计与分析,确保统计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
六、加强质量安全风险管理的基础工作
23. 研究建立企业重大产品质量事故报告制度。明确企业报告的主要事项、时间及安全补救措施等相关规定,通过实施约谈、责令召回、停止销售、行政处罚等行政手段,督促企业采取应急处置及安全补救措施,推动落实企业质量主体责任。
24. 开展产品伤害监测统计分析和风险预警试点。会同卫生部门扩大产品伤害监测工作试点,研究制定产品伤害指标统计调查制度,尽快将产品伤害有关数据纳入产品质量统计指标体系。建立产品伤害监测系统和预警平台,健全产品安全风险预警制度和研判机制,对重大产品安全隐患提出处置建议。
25. 完善企业产品质量“三包”责任规定。开展消费类产品质量担保责任条例的起草研究,以适应产品技术更新换代加快和市场环境的变化,推动机动车“三包”责任规定 和机动车售后服务标准出台,加强对售后服务质量的监督管理,推动企业落实产品质量担保责任。
26.强化产品防伪监督管理。尽快修订出台《
产品防伪监督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深入开展防伪标识产品制售企业专项监督检查。做好防伪技术评审机构、防伪检测机构资质再确认以及防伪技术评审备案和防伪注册登记工作。
27. 做好重大工程设备监理工作。进一步推进设备监理立法工作,建立健全相关配套规章、标准、制度、管理体系。积极发挥地方质监部门职能,开展获证机构的证后监督检查,强化对监理机构的监督管理。
七、加强质量管理工作基础建设
28. 组织开展质量管理效能建设。督促企业强化质量管理效能,全面提升企业质量管理水平。深化地方质检两局质量管理工作合作,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协调。提升检验检测机构质量管理效能,加强检验检测核心能力建设。提高行业质量管理效能,加强行业质量工作的协作配合,推进行业质量工作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