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2011年质量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质检质函[2011]2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建设兵团质量技术监督局,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中国防伪行业协会、中国设备监理协会:
现将《2011年质量管理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各地、各单位实际,参照执行。
二○一一年三月十六日
2011年质量管理工作要点
2011年质量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质检工作会议精神,以服务科学发展为主题,以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为主线,遵循“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检”的工作方针,积极开展质量强国战略理论研究和推进工作,大力推动质量管理效能建设,切实抓好质量宏观管理,探索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质量管理新机制,努力提高质量管理工作水平,开创质量管理工作新局面。
一、加强质量发展统筹规划
1. 开展质量强国战略理论及措施论证研究。总结我国质量工作发展历程,结合我国当前实际,借鉴发达国家经验,组织开展课题研究,提出质量强国战略的理论基础、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树立科学质量观,完善质量发展政策,创新质量发展机制,优化质量发展环境,努力推进质量强国战略的施行。
2. 做好《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的起草和宣贯。认真总结实施《质量振兴纲要》的实施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的起草工作,提出我国2011年到2020年质量发展的指导思想、工作方针、目标任务和重大工程。《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颁布实施后,广泛深入组织学习宣贯《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抓好各项配套措施的制定和实施。
3. 推动地方和行业加强质量事业发展规划。推动各级地方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在认真总结“质量兴省(市)”工作情况基础上,做好本地区、本部门质量事业的发展规划,科学谋划本地区、本行业质量发展蓝图,加强质量基础建设,提高质量发展水平。
4. 继续推进大质量工作机制建设。积极组织、广泛动员,促进各级政府履行对质量安全负总责的责任,将质量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考核体系。与有关部门、行业协会加强沟通联系,形成质量工作合力。促进企业落实提升质量和保障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推动全社会积极参与质量发展事业。
二、广泛开展群众性质量管理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