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对质量专业职业资格考前培训及继续教育机构进行调查的通知
(质检质函〔2011〕69号)
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为规范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前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保障考生合法权益,严格培训教育管理,根据《
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人发[2000]123号)和《
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注册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国质检人[2003]145号)的有关规定,我司拟对全国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前培训和继续教育机构进行调查。请你单位认真组织填写相关表格,并提出对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培训教育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于7月15日前将调查表、汇总表(见附件1、2)、意见和建议分别以书面和电子形式报质量管理司综合处。
联系 人:胡品洁
联系电话:82262038、82260118(传真)
Email:hupj@aqsiq.gov.cn
附件:1. 质量专业职业资格培训教育机构情况调查表
2. 质量专业职业资格培训教育机构情况汇总表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三日
附件1:
质量专业职业资格培训教育机构情况调查表
(本表由培训教育机构填写,并加盖公章)
机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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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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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或主要负责人)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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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类型: □考前培训 □继续教育 □考前培训和继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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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机构隶属上级部门:
| 是否经省级质监局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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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批准部门:
| 培训收费许可证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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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机构简介
(成立时间、规模、业务范围、工作成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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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专业职业资格培训人数
| 考前培训累计人数: 人,其中2011年培训 人。
继续教育培训累计人数: 人,其中2011年培训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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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场地和教学设备设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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