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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技术部关于印发风力发电科技发展“十二五”专项规划的通知

  加强风电科技创新与人才培养的有机结合,鼓励科研院所与高等院校培养研究型人才;支持研究生参与科研项目,鼓励本科生投入科研工作;高等院校要及时合理地设置风能学科及相关专业,开展相关风能资源评估、空气动力学、机械制造、电力电子、电力并网等方面的理论和实验研究,将基础研究与人才培养相结合。加强职业教育、继续教育与培训,培养适应风电产业发展需求的各类实用技术专业人才。
  3、支持企业培养和吸引科技人才
  鼓励风电企业聘用高层次科技人才,培养优秀科技人才,并给予政策支持;鼓励和引导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的科技人员进入市场创新创业;鼓励企业与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共同培养技术人才;鼓励企业多方式、多渠道培养不同层次研发与工程技术人才;支持企业吸引和招聘海外科学家和工程师。
  4、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
  制定和实施吸引风能领域海外优秀人才回国工作和为国服务计划,重点吸引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加大对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的资助力度;加大高层次创新人才公开招聘力度;健全留学人才为国服务的政策措施;实施有吸引力的政策措施,吸引海外高层次优秀科技人才和团队来华工作。
  (七) 国际科技合作
  “十二五”期间,将风能开发与利用国际合作的内容纳入国家科技计划予以安排,列入双边或多边政府间科技合作协议框架,鼓励发展与风能领域主要国家、国际组织、知名研究机构等的长期合作关系。
  1、基础科学领域合作
  结合我国风电发展对基础科学研究的迫切需求,围绕风能资源测量与评估、风力发电系统工程等研究领域中的基础科学问题,与国外科研机构开展有针对性的合作研究,提升我国风电基础科学领域的研究能力。
  2、适应我国环境特点与地形条件的技术开发领域合作
  结合我国具体的环境、地形与电网条件,围绕风电机组及关键零部件设计制造、风电场设计及运营、风电并网及非并网的分步式接入、风力发电系统软件等技术开发领域的重点问题,深化与拓展与国外国际组织、科研机构及企业的技术合作,开展有针对性的联合开发或合作研究,开发适应我国实际情况的风电技术与产品。
  3、产业公共服务体系与能力建设领域合作
  围绕风电公共测试系统设计与建设、风电关键测试技术研究、公共数据库信息服务中心建设等产业公共服务体系的建设和完善,以及标准、检测与认证体系、人才培养体制、政策、环境与安全研究等能力建设领域中的重点问题,与欧美等风电发达国家开展有针对性的合作研究与交流,借鉴国际先进经验,逐步建立、完善和规范我国产业公共服务体系。
  4、积极参与国际组织、国际研究计划及国际标准制定
  紧密围绕国内需求、重点任务等相关要求,有针对性地积极参与风能领域国际组织和国际间研究计划,积极参与国际标准的研究与制定;适时发起新的由我国主导的国际研究计划,鼓励在华创建风能领域的国际或区域性科技组织;鼓励我国科学家和科研人员在国际组织及国际研究计划中任职或承担重要研究、管理工作,提高我国科研人员及科技成果的国际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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