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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关于2012年度科普大篷车申报工作的通知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关于2012年度科普大篷车申报工作的通知
(科协普函础字〔2012〕1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协科普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科普部:

  为贯彻《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落实《科普基础设施发展规划(2008-2010-2015)》确立的工作目标和任务,加强科普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基层科普服务能力,2012年中国科协将继续为各地配发科普大篷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配发车型

  2012年度计划配发的科普大篷车车型为Ⅱ和Ⅳ型。为进一步加强科普大篷车的科普教育功能,经研究决定,自2012年起各车辆申报单位不再自行选择车载设备和科普资源,由中国科协根据制定车辆装配方案并统一配发。车辆的具体装配方案为:

  1.Ⅱ型科普大篷车主要面向省级、地市级和有条件的县级单位配发,总价值约70万元(包括车辆购置、车辆改装、车载设备和科普资源;车载设备包括遮阳篷、倒车雷达、车载扬声器、无线麦克风、笔记本电脑、外挂平板电视、数码相机、车载逆变器、发电机、UPS电源和线缆盘;科普资源包括互动展品20件,同时配发电路设计资源包,创意拼装资源包,思维训练资源包,科普大篷车电视栏目光盘1套,科学实验表演光盘1套和电子挂图光盘1套)。

  2.Ⅳ型科普大篷车主要面向县级单位配发,总价值18万至23万元(包括车辆购置、车辆改装、车载设备和科普资源;车载设备包括倒车雷达、笔记本电脑、外挂平板电视、无线麦克风、音箱、UPS电源、数码相机和线缆盘;科普资源包括壁挂科技馆6组24件,同时配有电路设计资源包,创意拼装资源包,思维训练资源包,科普大篷车电视栏目光盘1套,科学实验表演光盘1套和电子挂图光盘1套)。

  车辆和科普资源基本情况详见科普大篷车工作平台(www.kpdpc.org.cn)和《2012年科普大篷车配发车型基本情况和参考价格》(见附件1)。

  二、配发对象

  申报科普大篷车的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原则上为科协系统内单位,具有良好的科普工作基础,有利用科普大篷车进一步加强科普工作的迫切需求。

  (二)能够提供科普大篷车配发及维护的经费保障,能够负担科普大篷车的全部或者部分(配套)购置经费以及使用过程中的维护经费。

  (三)能够提供科普大篷车管理及使用的组织、制度、人员保障以及开展相关活动所需保障;最好具有专门的机构或专门工作队伍负责科普大篷车的使用与管理。

  三、配发原则

  (一)优先配发原有车辆已达到报废标准的单位。为鼓励先期使用科普大篷车开展科普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经用车单位提出申请,对使用年限达到十年或行驶里程超过50万公里的车辆予以优先更新配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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