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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学会学术部关于开展全国学会2011年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学会学术部关于开展全国学会2011年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
(科协学发〔2012〕39号)


各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办公室(秘书处):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民政部已于2012年3月启动全国性社会团体2011年年度检查工作,并发布了《全国性社会团体2011年年度检查事项公告》(见中国社会组织网“通知公告”栏《民政部关于印送全国性社会团体2011年年度检查事项公告的函》)。为做好中国科协业务主管的各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以下简称学会)的年检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请登录中国社会组织网(http://www.chinanpo.gov.cn),按要求及时准备年检材料,并保证内容和数据的准确性。

  二、报送材料的要求

  1.请按民政部《全国性社会团体2011年年度检查事项公告》要求,在网上填报年度工作报告书,填报完成并提交成功后,打印年度工作报告书纸质文本(一式两份、A4纸型);

  2.提交《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一式两份);

  3.提交2011年度全国学会年检补充信息纸质文本(一式两份、A4纸型,见附件2)及电子版(发送到nj@cast.org.cn);

  4.登记证号尾数为双号的学会,除提交年度工作报告书外,还须同时提交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一式两份)。学会在接受审计时,应当将其设立的全部分支机构、代表机构财务合并进行审计。审计机构名单见附件3。住所设在京外的学会,可以委托本名单以外有资质的审计机构进行财务审计。

  三、中国科协学会学术部委托中国科协学会服务中心承担年检材料的受理、形式审查、验收登记等工作。

  年检材料的受理时间为2012年4月9-11日和12-16日,无故逾期者,将不予受理。4月9-11日受理登记证号尾数为单号的学会年检材料,4月12-16日受理登记证号尾数为双号的学会年检材料。

  请将上述材料送(寄)至学会服务中心学会服务工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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