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国证券业协会关于发布《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资质测试大纲(2012)》的通知

中国证券业协会关于发布《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资质测试大纲(2012)》的通知
(中证协发[2012]083号)


各会员单位:

  为持续做好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资质测试工作,根据近两年来证券公司监管法律法规的变化情况,我会制定了《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资质测试大纲(2012)》,现予发布。原《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资质测试大纲》同时废止。

  附件:《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资质测试大纲(2012)》

  二O一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附件:
  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资质测试大纲(2012)

  《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资质测试大纲(2012)》(以下简称《大纲》),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有关要求制定,用于指导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资质测试工作。中国证券业协会将根据证券市场法规和市场发展变化情况定期修订《大纲》。
  一、测试性质
  根据《办法》十二条、第十三条的规定,拟取得证券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监事会主席和证券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合规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以及证券公司管理委员会、执行委员会和类似机构的成员(以下称为经理层人员)任职资格的人员,须通过中国证监会认可的资质测试。因此,参加资质测试是申请证券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监事会主席和经理层人员任职资格的必要条件之一,通过本测试的人员可根据《办法》的有关规定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二、测试范围
  按照《办法》的要求,测试范围包括:
  (一)与证券公司经营管理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二)证券公司经营管理基础知识;
  (三)履行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责所必需的经营管理能力;
  (四)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执业必须保持的职业价值观、职业道德。
  三、测试方式
  测试采取培训与测试相结合、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参加测试人员应当既参加测试又参加培训,既参加笔试又参加面试。笔试、面试的目的和方式分别为:
  (一)笔试主要测试参测人员是否具备证券公司经营管理所必需的法规知识、经营管理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是否掌握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执业必须保持的职业道德规范。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测试,满分为70分,题型为单选题、多选题和问答题。其中,单选题20分,多选题30分,问答题20分。
  (二)面试重点考核参测人员的法规水平、经营管理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要求参测人员在掌握证券公司经营管理所必需的法规知识、经营管理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基础上,经过必要的经营管理历练,能够综合运用专业知识和相关技能对执业环境中的实务案例,进行信息的筛选、甄别和判断,识别业务问题的性质、影响和要求,运用所掌握的信息、知识进行深入的分析及处理,提出有效的意见、建议或解决方案,并清晰地进行表达阐述。
  面试采用小组座谈等方式,法规水平、经营管理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各占10分,满分为30分。
  (三)测试及格分数线分别为:笔试42分、面试18分。笔试和面试必须同时及格,其中有任何一部分未及格者,均为测试不合格。
  四、笔试的主要内容
  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资质测试笔试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证券公司经营管理基础知识
  1、宏观经济基础知识
  掌握宏观经济分析的基本指标;掌握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产业政策的基本工具;熟悉宏观经济运行、经济政策以及国际金融市场环境等与证券市场之间的关系。
  2、资本市场基础知识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