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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关于对试办研究生院进行评估的通知

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关于对试办研究生院进行评估的通知
(教研司[2006]13号)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研究生院是我国高层次人才培养和知识创新的重要基地,试办研究生院是指导和加强研究生院建设工作的关键环节和重要措施。根据《研究生院设置暂行规定》,试办研究生院在试办期满后,由教育部组织对其进行考核评估,试办合格的,批准其正式建院。为此,决定对已经试办期满的哈尔滨工程大学、河海大学和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等3所试办研究生院进行评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对试办研究生院进行评估的目的是,通过评估,促进研究生培养基地的建设和发展,完善研究生教育质量保证机制,使研究生教育更好地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的需要。

  二、自我评估是本次试办研究生院评估的基础。有关高等学校应就研究生教育基地建设进行认真的自我评估,并形成自我评估报告。自我评估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学科建设水平、学术队伍建设、研究生培养特别是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保证机制的建立与完善以及研究生院自身建设等方面的发展状况,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成绩,本校的优势和特色,存在的问题以及今后的发展规划和建设措施等。根据自我评估情况,由有关高等学校向教育部提出正式建立研究生院的申请报告。请将自我评估报告作为正式建院申请报告的附件一式35份于9月30日前报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

  三、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将组织专家组审阅有关高等学校的自我评估报告,听取有关试办研究生院建设情况的汇报和答辩,提出有关研究生院试办情况及正式建院的咨询意见。

  四、教育部将根据评估结果,决定是否批准该3所试办研究生院的高等学校正式建立研究生院。

  五、本次评估的具体工作委托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组织进行。有关事宜由该中心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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