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录取工作的严肃性、高效性,请各招生单位务必将录取信息核实准确后按规定时间上报,逾期将关闭服务器,不再受理。
3、请于2006年3月15日前,将本单位的录取工作总结(包括组织措施、录取情况、存在问题、政策建议和加盖公章的录取考生清单等)报到我办,同时抄送有关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
三、质量监督措施
1、请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位委员会和有关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根据所属院校和专业学位类别,对于录取成绩偏低的院校和考生,采取有效方式进行全过程质量跟踪和监督,随时检查指导培养工作。
2、有关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要对各招生单位的报考情况、录取情况、排序情况建立档案,进行分析研究,提出下一年度的招生政策建议。
3、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将以适当方式公布各招生单位的录取情况并进行排序;根据各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的建议以及排序情况,研究、制定下一年度各招生单位的招生规模和政策。对于不能保证录取质量,录取工作中存在问题较多的院校,我办将视情况予以减少招生规模、通报批评、暂停招生、取消培养资格等处理。
附件:2005年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录取数据提交要求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二OO六年一月四日
附件:
2005年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录取数据提交要求
为便于招生单位提高录取工作效率,顺利报送录取数据,我办委托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编制了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录取管理软件和录取数据网上提交系统软件。
一、软件功能:
1、录取管理软件:
对考生成绩数据进行统计分析,为录取提供参考依据;对录取数据进行校验,形成规范的录取上报数据库。
2、录取数据网上提交系统:
招生单位上传录取数据库;校验提交数据;通过互联网接收数据。
二、录取数据提交程序及要求:
1、下载(网址http://www.cdgdc.edu.cn/zyxw05.html,下载时间为2006年2月下旬)录取管理软件。用户名和密码见学位中心[2005]97号文件说明,未收到此文的招生单位(指仅有农业推广硕士、兽医硕士、风景园林硕士、高等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的招生单位)的用户名和初始密码均为本招生单位学校代码(与下发成绩库代码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