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国家文物局关于韩国MBC电视台来华拍摄涉及有关文物的复函
国家文物局关于韩国MBC电视台来华拍摄涉及有关文物的复函
(拍摄许可〔2009〕114号)
国家广电总局国际合作司:
你处关于韩国MBC电视台《纸之路》摄制组来华拍摄专题片涉及有关文物的函收悉。经研究,我局同意该摄制组于2009年11月拍摄陕西西安半坡遗址、河南白马寺、关林、龙门石窟等有关镜头。具体拍摄内容及拍摄方式等事宜请与当地文物部门商定。在拍摄过程中,请该摄制组严格服从文物管理人员安排,务必确保文物安全。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