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局关于河北宣化下八里辽墓出土木漆器文物保护修复方案的批复
(文物博函〔2012〕234号)
河北省文物局:
《河北省文物局关于呈报<河北易县清西陵馆藏石质文物保护修复方案>、<河北宣化下八里辽墓出土木漆器文物保护修复方案>的请示》(冀文物字[2011]295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所报《河北宣化下八里辽墓出土木漆器文物保护修复方案》;所涉一级文物请单独编制方案另行报批。
二、木漆器文物保护不宜采用环氧玻璃钢加固,请选用成熟适用的加固材料,由你局核准后组织实施。
三、请你局组织有关单位建立详细的文物保护修复技术档案,撰写文物修复报告,于每年10月30日前向我局报送项目年度执行情况报告,并于项目结束后3个月内将文物修复报告报我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