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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文物局关于法国摄制组来华拍摄涉及有关文物的复函(拍摄许可[2010]103号)

国家文物局关于法国摄制组来华拍摄涉及有关文物的复函
(拍摄许可〔2010〕103号)


法国电视一台中国记者站:
  你处关于派摄制组来华拍摄专题片涉及文物的函收悉。经研究,我局同意该摄制组于2010年10月拍摄北京北海及团城、景山、天坛有关镜头。具体拍摄内容及拍摄方式等事宜请与当地文物部门协商确定。在拍摄过程中,请该摄制组严格服从文物管理人员安排,务必确保文物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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