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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进一步加强系统工作指导加快推进供销合作事业科学发展的意见

  指导行业协会要以强化功能、拓展服务为重点,不断提升行业服务水平。加快市场化改革发展步伐,完善经营机制,壮大经营业务,不断做大做强。着力开拓服务领域,从较为单一的信息、培训服务向标准制定、行业自律、诉求反映、政策咨询、权益维护等综合服务拓展,切实提高协会的凝聚力、影响力和话语权。

  指导科研院所和职业教育机构要强化为农服务、为系统服务意识,以提高人才科技支撑能力为重点,加快改革发展步伐。鼓励科研院所加大对农业实用技术、急需技术的攻关,尤其要在农产品精深加工、储运保鲜等领域加大研发力度,加快形成一批惠及广大农民群众的科研成果。指导职业教育机构根据系统发展的人才需求,加强基础能力建设,优化课程设置,推进校企合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系统及社会输送大批实用技能人才。

  (四)各级联合社要加强对不同区域和不同特点供销合作社的指导

  各级联合社要引导发展较好地区供销合作社率先发展,加快实施转型升级,突破资源环境约束,在更高层次上参与国内外经济合作与竞争,发挥对全系统改革发展的引领带动作用,率先成为“三种力量”。促进发展一般地区供销合作社加速崛起,加大改革创新力度,着力盘活社有资产,积极拓展业务领域,尽快壮大经济实力。支持薄弱地区供销合作社振兴发展,加强工作指导,强化业务带动,加大支持帮扶力度,恢复提升服务功能。加大对边疆地区、民族地区、革命老区、贫困地区供销合作社的支持力度,促使其加快发展,带领广大群众脱贫致富。

  总社要加强对东中西部供销合作社发展的分类指导,推动不同地区之间加强业务合作、经验借鉴和人员交流挂职,加大对西部地区的扶持带动,促进东中西供销合作社协调发展。总社和省级供销合作社要指导城市供销合作社做好为城郊“三农”服务工作的同时,大力推进鲜活农产品进城,积极发展物流、金融、文化创意、会展等现代服务业,在统筹城乡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管理体制比较特殊的供销合作社,要不断完善创新组织体制和管理方式,健全经营服务网络,在服务城乡居民中发挥积极作用。

  (五)各级联合社要加强对基层工作的指导

  各级联合社要强化对基层工作的指导,采取有针对性的工作措施,夯实基层基础。对于基层经营服务组织空白的地方,要推动起步发展。可因地制宜选择有针对性的方式启动:围绕当地特色产业领办专业合作社,加强信息、科技、销售服务,助推产业发展,恢复服务功能。实行开放办社,按照合作制原则,吸纳农村能人、专业大户、涉农企业入社,共同发展基层经营服务组织。由县级供销合作社统筹资源,建立乡镇超市,以此为依托逐步发展。推动各级供销合作社龙头企业,向空白地方延伸经营网点。依托恢复的农资、日用品经营网点,建设综合服务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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