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局关于举办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工作研修班的通知
(办人函〔2011〕880号)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局:
为进一步加强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工作,我局定于12月中旬在长沙市举办“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工作研修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1年12月13日至17日(12月12日报到,18日疏散)
地点:湖南蓉园宾馆(长沙市车站北路)
二、参加人员
1、第一批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名单和立项名单35个项目(见附件1)所属管理机构负责同志各1人;
2、第一批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名单和立项名单35个项目所在的1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局负责考古遗址公园工作的同志各1人。
三、研修内容
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工作概况,考古遗址公园规划,考古遗址公园展示,中国的公园及其管理,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讲解以及案例研究。
四、相关事项
(一)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局负责本地区参加培训人员的组织与报名工作,请汇总填写报名表(附件2)并于12月2日前报至湖南省文物局会务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