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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文物局关于四连碓造纸作坊建设控制地带内民居住宅翻建方案的批复

国家文物局关于四连碓造纸作坊建设控制地带内民居住宅翻建方案的批复
(文物保函〔2011〕13号)


浙江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要求在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温州瓯海区四连碓造纸作坊建设控制地带内民居住宅翻建的请示》(浙文物发[2011]256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
  一、原则同意所报方案和你局意见。
  二、对方案提出以下意见:
  (一)房屋翻建的设计应尽可能体现地方特色,保留民国时期的建筑风格。
  (二)补充说明房屋翻建采用的材料。建筑外立面不得使用瓷砖贴面,且在色彩上应尽量与文物环境相协调。
  三、请你局根据上述意见,组织相关单位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经你局核准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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