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一体化课程开发技术规程(试行)的通知
(人社厅发[2012]3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为规范和指导各地、各技工院校做好一体化课程开发工作,我部组织有关方面专家制定了《一体化课程开发技术规程(试行)》,现印发试行。
附件:一体化课程开发技术规程(试行)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三日
附件
一体化课程开发技术规程
(试行)
目录
1.一体化课程概念与开发原则
1.1 一体化课程概念
1.2 一体化课程开发原则
2.一体化课程内容结构与方案编写体例
2.1 一体化课程内容结构
2.2 一体化课程方案编写体例
3.一体化课程开发程序
3.1 职业与工作调研分析
3.2 典型工作任务提炼
3.3 一体化课程框架确立
3.4 一体化课程方案制定
3.5 一体化课程资源建设
附件
1.一体化课程概念与开发原则
1.1 一体化课程概念
一体化课程是按照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技能人才培养规律,根据国家职业标准,以综合职业能力为培养目标,通过典型工作任务分析,构建课程体系,并以具体工作任务为学习载体,按照工作过程和学习者自主学习要求设计和安排教学活动的课程。
一体化课程体现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融通合一,专业学习和工作实践学做合一,能力培养和工作岗位对接合一的特征。
1.2 一体化课程开发原则
1.2.1 科学性原则
课程开发要以就业为导向,遵循技能人才成长和职业发展规律,充分体现职业特征,满足学生职业生涯发展需要。
1.2.2 梯次性原则
课程开发要符合国家职业标准等级要求,形成以中级工、高级工、预备技师为主的人才培养课程层级。
1.2.3 可操作性原则
课程开发要尊重技工院校办学现状和地域特征差异,各项要求力求具体、明确、清晰,目标可度量、可检验。
1.2.4 规范性原则
开发课程所用的术语、符号、体例等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技术规范和约定俗成的表述,内容、结构、格式、表达形式应符合本规程的要求。
2.一体化课程内容结构与方案编写体例
2.1 一体化课程内容结构
一体化课程由一体化课程方案和一体化课程资源两部分构成,其内容与结构见图1。
图1 一体化课程内容与结构示意图(略)
2.2 一体化课程方案编写体例
一体化课程方案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能力建设司组织编制并颁布施行,它是一体化课程资源建设和一体化教学实施的基本依据,其编写体例如下:
××专业一体化课程方案
一、专业基本信息
1.专业名称
2.专业代码
3.学制年限
4.就业方向
5.职业资格
二、人才培养目标
三、指导性教学计划表
表1 ××专业指导性教学计划表
序号
| 职业技能等级
| 一体化课程名称
| 基准学时
| 学时分配
| 第1学期
| …
| 第n学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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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级工
| 课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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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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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课程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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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级工
| 课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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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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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课程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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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备技师
| 课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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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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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课程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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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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