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局关于北京清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文化遗产保护研究所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资质证书内容变更的批复
(办保函〔2012〕118号)
北京市文物局:
你局《关于北京清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文化遗产保护研究所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资质证书地址变更的请示》(京文物〔2011〕1504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同意北京清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文化遗产保护研究所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资质证书单位地址由原“北京海淀区清华园学研大厦B-408”变更为“北京市海淀区清河嘉园东区甲1号楼16层1601”,注册资金由原100万元变更为600万元。请你局通知申请单位携带资质证书副本到我局办理相关变更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