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局关于在洛阳市金鼎苑项目拟建区域进行考古发掘的意见
(办保函〔2011〕581号)
河南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对河南省安装集团有限公司金鼎苑项目拟建设区域进行考古发掘的请示》(豫文物[2011]239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意见如下:
一、洛阳市金鼎苑项目位于隋唐洛阳城皇城遗址一般保护区,部分占压城址轴线控制区,对遗址的整体风貌造成较大影响,不利于隋唐洛阳城皇城遗址的整体保护和长远规划。我局暂不同意在该项目拟建区域进行考古发掘,请你局指导地方人民政府调整该项目的选址方案,另行报批。新址不得占压城址轴线控制区及隋唐洛阳城遗址其他重要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