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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文物局关于帽儿山墓地建设控制地带内居民住房选址方案的批复

国家文物局关于帽儿山墓地建设控制地带内居民住房选址方案的批复
(文物保函〔2011〕1503号)


吉林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在帽儿山墓地建设控制地带内拟建居民住房的请示》(吉文物发[2011]130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帽儿山墓地建设控制地带内居民住房选址方案和你局意见。
  二、请你局根据帽儿山墓地管理要求和保护的实际需要,严格控制居民住房的占地规模、高度及外观形式,建议建筑色调以灰色为主,保持乡土民居建筑特色,以避免对遗址及其环境风貌造成干扰。
  三、请你局组织专业考古研究单位在居民住房拟建区域开展考古工作,如有重要考古发现,请组织研究提出处理意见和保护方案,并报我局批准后实施。请加强管理,确保考古工作质量和工地安全。
  四、待考古工作结束后,请你局根据上述意见以及考古结果和文物保护的需要,指导修改完善新建住房设计方案,并经你局核准后实施。请加强对该工程的监督和管理,确保文物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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