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局关于大足石刻宝顶山小佛湾圣寿本尊殿抢险维修保护方案的批复
(文物保函〔2012〕201号)
重庆市文物局:
你局《关于报送<重庆大足石刻宝顶山小佛湾圣寿本尊殿抢险维修保护方案>的请示》(渝文物〔2011〕23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所报《重庆大足石刻宝顶山小佛湾圣寿本尊殿抢险维修保护方案》及你局意见。
二、该方案尚需进行以下必要的修改和完善:
(一)应针对后檐柱对南侧石墙及其石佛壁造成的不利影响,积极考虑采取后檐柱加固改造措施。对于在大殿后檐增加新柱并架空后檐柱的做法,应补充屋面荷载及墙体承重的力学分析,在此基础上论证其可行性,并在结构设计上充分保证新加的后檐柱与上下两层穿枋形成一个整体。
(二)补充标示原后檐柱柱径及其与木梁的跨接形式,并根据原后檐柱承担的荷载进一步校核新增木梁的断面设计,根据原后檐柱的落点调整木梁长度,以充分满足结构需求,并确保原后檐柱及屋面荷载不会落于石墙上。
(三)补充说明大殿西端双柱上架小横梁的具体做法和相关图示。进一步校核新增后檐柱柱径。补充拨正东墙歪闪的具体做法和施工要求,同时制订必要的墙体安全防护措施。
(四)应对油饰、石栏杆保护措施补充材料和材质要求。补充木构件防虫、防腐措施及避雷设施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