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结对关系
根据中央确定的对口支援结对关系,结合气象部门实际,确定对口支援关系。
四、时间安排
对口支援工作期限为2011年至2020年。2010年为工作准备阶段,主要任务是明确结对关系,开展调查研究、制定对口支援实施方案,明确对口支援的目标、任务、项目和标准,并根据实际情况开展试点。2011年起,全面组织实施。
五、工作机制
(一)健全机构,加强领导
气象部门对口支援新疆工作由中国气象局西部大开发办公室负责,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协调配合,指导各对口支援单位工作。对口支援双方要高度重视援疆工作,明确分管局领导和牵头部门,共同实施对口支援方案。支援方要建立由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的协调机制,做到领导到位、组织到位、人员到位、资金到位。新疆各级气象部门要加强与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协调、沟通,建立健全对口支援工作机制,会同支援方及时协调解决援助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确保援助工作有力、有序、有效进行。
(二)找准需求,明确目标
受援方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向支援方反映需求,支援方要到实地进行调研,根据受援气象台站工作现状和实际需要,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牵头制定对口支援目标、实施方案和年度实施计划,由支援方所在省级气象部门汇总报中国气象局备案。
(三)科学管理,强化监督
受援方应定期向支援方通报资金使用和项目执行情况。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气象局要严格执行相关财务管理规定,加强援助资金和物资管理,规范资金拨付和使用。对口支援资金在地市级气象局单独核算,财务支出核算应符合国家和中国气象局的有关财务法规和制度。对口支援项目应按照中国气象局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纳入受援气象台站的项目库管理,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报受援气象台站上级单位批准后实施,并严格遵守项目招投标和竣工验收等规定。
(四)定期考核,落实责任
对口支援各有关方面要将工作责任落实到单位和个人,相应建立责任追究制度。支援方各有关单位要将对口支援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及实际效果逐步纳入综合考评,作为年度考核的组成部分。中国气象局将定期进行督导检查,考核对口支援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及实际效果,适时通报对口支援工作动态情况。加强对援疆人员日常管理和考核,充分发挥干部、人才援疆的优势和作用。加强对对口支援工作中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的宣传报道,营造对口支援工作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