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气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因公出国(境)团组管理和外事纪律的通知
(中气函〔2010〕302号)
各省(区、市)气象局,各直属单位,各内设机构:
近年来,各省(区、市)气象局和直属单位参与对外交流活动的人员不断增多,因公出国(境)工作对促进国际气象科技合作和加快气象事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各领域对外交流的不断发展,外事工作面临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为进一步加强管理,规范对外合作与交流,现就气象部门因公出国(境)团组管理和外事纪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大局意识
气象外事工作是国家总体外交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国际形势复杂多变,要进一步加强对国际政治经济形势和我国外交方针政策的学习和了解,统筹好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坚持和平发展、互利共赢,推动建设和谐世界,使气象国际科技交流与合作更好地服务于国家总体外交、服务于气象事业发展。
二、加强出国(境)项目针对性
因公出国(境)应按照务实、高效、精简、节约的原则,切实根据工作需要和双边关系情况进行,必须是与执行双边或多边具体项目有关的公务活动;应有明确的公务目的和实质内容,做好行前基本情况的了解,提高出访实效。必须严格控制一般性考察和访问,不得把出访作为一种待遇,严禁借机公费旅游。不得虚报出国(境)公务骗取批准;不得购买、伪造邀请函或编造虚假日程骗取批准;不得将一个团组拆分为若干团组报批或者审核审批。
三、加强外事纪律教育
两人以上的出国(境)团组须指定一名团长或负责人。在外期间,团组成员必须服从团长或负责人领导。必须明确以下纪律:
(一)不得擅自延长在外停留的时间;未经批准不得变更出访路线,或以任何理由绕道旅行;不得参加与访问任务无关的活动和会议。
(二)因私外出须严格执行请示汇报制度,不得随意单独活动。
(三)严禁出入赌博场所,不得使用任何形式的资金参与赌博活动,不准以任何借口自行或接受接待单位安排前往赌博场所,严禁进行网络赌博。
(四)严禁出入色情场所和观看色情表演,不得参加涉及低级趣味的娱乐游览项目。
(五)不得使用公款大吃大喝,聚众酗酒;不得使用公款购买高档消费品、礼品或参加高消费娱乐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