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农药监管与法制建设年活动方案的通知
(农办农〔2012〕1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
为贯彻《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和《
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以及农业部《2012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各项要求,加强农药市场监管,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我部决定2012年开展农药监管与法制建设年活动。现将《2012农药监管与法制建设年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2012农药监管与法制建设年活动方案
为加强农药市场监管,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切实把《
农业部关于做好2012年农业农村经济工作的意见》中各项举措落实到位,我部决定2012年开展农药监管与法制建设年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全国农业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农业部“两个千方百计,两个努力确保”的目标,以
农药管理条例修订为契机,建立健全农药管理法制体系、监管体系和残留标准体系,以规范农药生产经营主体为抓手,以禁限用高毒农药监管和打击制售假劣农药行为为重点,进一步净化农药市场,完善监管机制,提高农药产品质量水平,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工作目标
围绕部中心工作,完善立法、强化执法、深入普法,加强农药产品质量监督,组织开展高毒农药和蔬菜用药专项整治,农药产品质量市场监测合格率提高1个百分点,农药标签合格率提高2个百分点;深入推进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在蔬菜优势区域重点县全覆盖的基础上,向水果、茶叶等经济作物优势区拓展;加快农药残留标准体系建设进程,完成2000项农药残留标准的制修订工作;确保不发生因农药残留超标而引发的重大农产品安全事故,确保不发生因农药使用事故引发的重大群体事件。
三、主要任务
(一)推进条例出台,完善配套规章。积极配合国务院法制办做好《
农药管理条例》(以下简称“
《条例》”)修订工作。认真清理现行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抓紧组织起草《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农药登记管理办法》、《
农药登记资料规定》等配套规章或规范性文件,确保条例规定的管理制度落到实处。推动指导地方做好农药管理配套立法工作,做好与新《
农药管理条例》的有效衔接。
(二)加强源头管理,服务农业生产。开展蔬菜用药调查,了解用药需求,组织已登记产品扩大使用范围的联合试验,推动蔬菜用药登记,确保蔬菜用药安全。加强农药使用安全事故处置工作,出台《
农药使用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制定《农作物药害事故鉴定办法》,组建鉴定专家库,组织开展应急培训,指导地方做好农作物药害事故鉴定,妥善处理药害纠纷。进一步加强高毒高风险农药管理,加快出台百草枯限制性管理措施,减少或避免误服中毒致死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