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国家文物局关于太原市文物考古研究所将专项资质转注太原市晋博文物保护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的批复
国家文物局关于太原市文物考古研究所将专项资质转注太原市晋博文物保护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的批复
(办保函〔2011〕282号)
山西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太原市文物考古研究所将专项资质转注太原市晋博文物保护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的请示》(晋文物[2011]1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同意太原市文物考古研究所将现有文物保护工程甲级勘察设计资质和一级施工资质转注太原市晋博文物保护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请你局通知申请单位携带有关证件到我局办理相关手续。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