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局关于在洛阳市瀍滨隆居项目1-2号楼工程拟施工区域进行考古发掘的批复
(文物保函〔2011〕1769号)
河南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对洛阳市瀍河房地产开发公司瀍滨隆居项目1-2号楼工程拟施工区域进行考古发掘的请示》(豫文物[2011] 308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同意在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隋唐洛阳城遗址洛北里坊区一般保护区洛阳市瀍滨隆居项目1-2号楼工程拟施工区域进行考古发掘。考古工作应注意搞清里坊格局以及里坊内不同类型的建筑遗迹,遇有重要发现,应及时向我局报告。请你局加强管理,确保工作质量和工地安全。
二、待考古工作结束后,请你局根据考古发掘结果、隋唐洛阳城遗址保护规划和文物保护管理需要,研提保护措施和对洛阳市瀍滨隆居项目1-2号楼工程的意见,并按程序另行报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