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局关于在郑州市蓝海港湾商住房项目拟建区进行考古发掘的批复
(文物保函〔2012〕114号)
河南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对河南正商置业有限公司蓝海港湾商住房建设项目拟建设区域进行考古发掘的请示》(豫文物[2011]353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同意在郑州商代遗址一类建设控制地带内郑州市蓝海港湾商住房拟建区域进行考古发掘。请你局加强管理,确保工作质量和工地安全,遇有重要发现,应及时向我局报告。
二、请你局指导考古单位,结合此次工作,加强对郑州商代遗址外郭城城垣走向、范围和结构的研究,为制定外郭城城垣的保护展示方案,以及周边区域建设项目的相关控制标准和要求提供科学依据。
三、待考古发掘结束后,请你局根据考古工作结果和郑州商城遗址保护规划,结合郑州商城遗址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需要,研提保护措施和对郑州市蓝海港湾商住房项目的意见,并按程序另行报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