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局关于举办考古发掘电子审批系统培训班的通知
(办保函〔2012〕88号)
北京市、天津市、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文物局:
为贯彻《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考古发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考古发掘项目管理,我局组织对考古发掘电子审批系统进行了改版升级。新系统对管理平台进行了优化,开放了考古领队注册账号、填报考古项目功能,增加了考古项目结项汇报和检查验收内容,并将其作为考古项目管理的重要环节进行强制规定。为普及新系统操作知识,根据工作计划,我局将于2月下旬委托吉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在长春举办考古发掘电子审批系统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各省(市、自治区)考古单位的在职考古领队
二、培训地点:吉林省长春市
培训时间:2012年2月24日至25日,
23日报到,26日疏散
三、此次培训费用由我局负责,往返路费请自理。
四、请你局负责汇总本省培训报名表,并于2月18日前发至电子邮箱。
五、联系人:
北 京:张 磊 王 铮 (010)59881643
长 春:林世香 (0431)84607217,13844801099
电子信箱:kaoguchu@sach.gov.cn
六、参加培训的同志需自带笔记本电脑。
特此通知。
国家文物局
二〇一二年二月九日
附件:
考古发掘电子审批系统培训班
领队证号
|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工作单位
| 手机
| 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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