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工业产品应急需求,拟订紧急生产方案;
(2)监测有关应急工业产品产销存情况;
(3)组织协调有关应急工业产品生产和供应;
(4)承办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2.2.4新闻宣传组,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分管厅领导担任组长,工业和信息化部有关司局人员为成员。新闻宣传组应急状态下的职责:
(1)归口对外宣传,确定宣传口径;
(2)通报工业产品应急保障工作进展情况;
(3)负责组织有关新闻媒体宣传报道工业产品应急保障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与典型;
(4)承办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2.2.5专家咨询组,由工业领域的工程技术、科研、管理、法律等方面专家组成,可根据不同情况进行调整。专家咨询组应急状态下的职责:
(1)对工业产品应急保障提出建议;
(2)对工业产品选择提供决策咨询和建议;
(3)承办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3应急准备
3.1机制准备
3.1.1工业产品应急保障预警预报机制
密切与国家应急指挥机构、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联系,及时掌握预警信息,关注突发事件演进过程。根据国家应急指挥机构、国务院有关部门提供的预警信息,对可能受到威胁的地区和行业进行分析评估,及时向有关地区和行业发出预警信息,通报内容包括可能发生的灾害情况、可能调用的应急工业产品范围和规模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要求有关地区和行业做好应急准备并采取相应措施。
3.1.2工业产品应急保障部门协调机制
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国家应急指挥机构、国务院有关部门共同建立工业产品应急保障部门联络员制度。常态下不定期交流工业产品应急需求信息;应急状态下根据职责分工共同开展工业产品应急保障。
3.1.3工业产品应急保障部省合作机制
工业和信息化部与地方政府共同建立应急工业产品保障合作机制,加强需求信息沟通。
3.1.4工业产品应急保障区域联动机制
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发挥比较优势,按照就近、救急的原则,结合区域发生突发事件规律,建立工业产品应急保障区域联动机制,加强相互协作,及时通报信息,共同开展工业产品应急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