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2年3月)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
《条例》)和《
水利部政务公开暂行规定》的要求,编制本报告,现予发布。
一、概述
一年来,水利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有关部署,深入贯彻实施
《条例》,不断完善制度,规范程序,拓展渠道,丰富载体,加大主动公开力度,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水利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明显进展。
一是切实强化工作领导。水利部历来高度重视水利政务公开工作,在水利部党组工作要点以及全国水利工作会议、全国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等重要会议上,都强调要加强水利政务公开工作,对做好水利政务公开提出明确要求。建立水利政务公开通报制度,定期对各单位工作进行检查,通报有关情况,并将政务公开纳入各单位年度考核范围。
二是加大主动公开力度。紧紧围绕防汛抗旱、水利建设、水资源管理、部门预算等群众关心的水利热点问题,依法、及时、准确公开相关水利信息,推动政风、行风建设,为水利发展营造良好环境。2011年重点推进水利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对外公布水利部2010年部门决算、2011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情况,保证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三是扎实做好依申请公开。认真贯彻《
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按照《水利部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管理办法(试行)》,认真受理和答复人民群众提出的公开水利政府信息的申请,着重抓好依法审查、规范办理、限时答复三个环节,依法妥善处理涉及敏感问题的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质量不断提高。
四是加强行业培训指导。举办水利系统政务公开培训班,邀请专家学者,从受众和媒体的角度,讲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面临的问题和对策,着力提高水利行业从业人员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召开部机关和有关直属单位综合处长会议,对进一步完善部机关政务公开工作进行总结部署,形成推进水利政务公开工作的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