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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出版总署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根据《条例》规定和国办有关文件要求,按照《新闻出版总署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管理规定》,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办理和回复,并做好相应的服务工作。2011年,共接收依申请公开信息22件,其中,在线提交申请15件,占提交总量的68.2%;邮寄提交的书面申请7件,占提交总量的31.8%。在线提交的15件申请中,1件申请为无效申请。邮寄提交的书面申请中,有4件申请有不明确之处且未按要求提供补正材料,回复办理停止。其余17件有效申请全部按时办结回复。申请公开的内容主要涉及政策规章、期刊信息、审批信息等。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1年,新闻出版总署政府信息公开没有收取任何费用。

  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1年,新闻出版总署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申请行政复议4件,没有被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工作改进

  2011年,总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但还有待进一步系统化、科学化、常态化,信息资源有待进一步整合、共享、完善。2012年,新闻出版总署将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精神和《条例》要求,推动总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主要做好以下三个方面工作:

  (一)强化意识,规范程序。

  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不断提高信息公开意识和服务意识,并落实到日常工作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日常工作的无缝衔接,严格按规范程序公开政府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

  (二)优化栏目,完善功能。

  围绕总署重点工作,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建设,进一步优化整合信息公开专栏公开项目的设置,使其更加科学、合理,功能更加完善,覆盖业务工作范围更广,方便公众查看、浏览和获取。

  (三)加强沟通,监督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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